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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教育改革风浪中,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已经成为最重要的议题。我国高度重视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在新课程中明确了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目标与内容。教育部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理念提出后,各地区和学校都在积极地进行探索与实验。在实践探索过程中,理论与实践层面都出现了一些偏差和误区。
一、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概念
目前国内关于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说法与定义很多。综观这些观点,我们发现主要是基于对课程概念的不同理解而产生的分歧。我们可以将目前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定义分为“大整合论”和“小整合论”。
大整合论主要是指课程是一个较大的概念。这种观点主要是指将信息技术融入到课程的整体中去,改变课程内容和结构,变革整个课程体系。黄甫全认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指通过基于信息技术的课程研制,创立信息化课程文化。它针对教育领域中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存在的割裂和对立问题,通过信息技术与课程的互动性双向整合,促进师生民主合作的课程与教学组织方式的实现和以人的学习为本的新型课程与教学活动方式的发展,建构起整合型的信息化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资源以及课程实施等,从而对课程的各个层面和维度都产生变革作用,促进课程整体的变革。“大整合论”观点有助于从课程整体的角度去思考信息技术的地位和作用。
“小整合论”则将课程等同于教学。这种观点将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等同于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信息技术主要作为一种工具、媒介和方法融入到教学的各个层面中,包括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等。这种观点是目前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实践中的主流观点。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概念的分化反映了人们看待信息技术作用的不同视角。在研究与实践中,持“大整合论”的人一般都是专家学者,而一线教师和教研人员则比较认可“小整合论”。笔者认为从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的角度出发,“小整合论”是符合当前的发展趋势和实践要求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特别需要关注教学实践层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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