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近年来中国法治发展和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司法考试也因其规模之庞大、“门槛”之高、通过率较低而被人们誉为当今中国“第一考”。
首例国家司法考试试卷雷同 行政案庭审纪实
2006年8月23日,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吉林民警孙振国状告司法部司法考试成绩无效决定案如期开庭。
法庭经审理,终审判决驳回了孙振国的诉讼请求。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国家司法考试试卷雷同第一案,随着法槌的落下,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案起司考
孙振国系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2004年9月18日、19日,孙振国在吉林省白山市通化矿务局实验小学考点参加了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
2004年12月15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向吉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下发《关于刘岩等33名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被确认无效并给予进一步处理的函》,该函称:“在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评卷过程中,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你省刘岩等33名应试人员的试卷为雷同试卷,被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10条之规定,请对上述应试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本人……”该函所附《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吉林省违纪人员名单》中包括孙振国。
得知上述情况后,孙振国于2005年1月22日径直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请求是:1.撤销司法部对其所作“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并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决定;2.司法部公布并确认其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各科实际成绩;3.司法部赔偿其因诉讼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
孙振国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庭审交锋
终审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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