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7日、18日两天。司法部昨天就有关考试事项发出公告。
根据公告,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 )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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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首设考场
司法部昨天发出的公告强调: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自今年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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